第0211回,行政_國有地撥用

年初,收到公文

說學校有占用國有地

為達到校產管用合一

要請我們去辦理撥用

額~~~~

感謝前面賢拜的辛勞

原有十幾筆的國有地都已經辦理撥用

怎麼還會有「漏網之魚」呢?


我先打電話給發文的財稅局

承辦人說會發文給我們地號

農曆年之後

收到公文

還是搞不太清楚要如何申辦

但我就依據給的地號

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和地籍圖謄本

一看,校內有筆土地的管理者是財政部國產署

但看地籍圖,還是不知道這塊地號在哪裡

(後來才知道可以在這個網站查到  https://easymap.land.moi.gov.tw/Index)

我原先天真的以為,

謄本申請後,發給財稅局的承辦人

他們那邊會處理(全縣那麼多筆國有地要撥用,不是一起作業比較有效率嗎?)

誰知道打電話去問得到這樣的回覆

「你寄謄本給我幹嘛?

「謄本我自己就可以申請了」

「那我要怎麼辦理撥用?」

「你要去國產署問」(不耐煩)

「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」


我算是吃了閉門羹

文是你發的,居然要我去問國產署

後來想想~~~~~

上級發文給他

他其實就轉發給我們下面的單位

轉發而已,詳細的細節可能也不知道吧!


深吸一口氣

打電話到國產署屏東辦事處

找到承辦國有地撥用的小姐

果然找對人有差

人家很專業地跟我解釋流程跟需要申請的文件資料

雖然手續頗為繁瑣

但至少給了我一個方向

重點是超有耐心的,完全沒有不耐煩的口吻

之後依照承辦人給的指引

去申請並辦理相關文件

終於在五月初時完成所有的手續

順利撥用國有地給學校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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