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初,收到公文
說學校有占用國有地
為達到校產管用合一
要請我們去辦理撥用
額~~~~
感謝前面賢拜的辛勞
原有十幾筆的國有地都已經辦理撥用
怎麼還會有「漏網之魚」呢?
我先打電話給發文的財稅局
承辦人說會發文給我們地號
農曆年之後
收到公文
還是搞不太清楚要如何申辦
但我就依據給的地號
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和地籍圖謄本
一看,校內有筆土地的管理者是財政部國產署
但看地籍圖,還是不知道這塊地號在哪裡
(後來才知道可以在這個網站查到 https://easymap.land.moi.gov.tw/Index)
我原先天真的以為,
謄本申請後,發給財稅局的承辦人
他們那邊會處理(全縣那麼多筆國有地要撥用,不是一起作業比較有效率嗎?)
誰知道打電話去問得到這樣的回覆
「你寄謄本給我幹嘛?」
「謄本我自己就可以申請了」
「那我要怎麼辦理撥用?」
「你要去國產署問」(不耐煩)
「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」
我算是吃了閉門羹
文是你發的,居然要我去問國產署
後來想想~~~~~
上級發文給他
他其實就轉發給我們下面的單位
轉發而已,詳細的細節可能也不知道吧!
深吸一口氣
打電話到國產署屏東辦事處
找到承辦國有地撥用的小姐
果然找對人有差
人家很專業地跟我解釋流程跟需要申請的文件資料
雖然手續頗為繁瑣
但至少給了我一個方向
重點是超有耐心的,完全沒有不耐煩的口吻
之後依照承辦人給的指引
去申請並辦理相關文件
終於在五月初時完成所有的手續
順利撥用國有地給學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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